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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有机农业工作室是由认证领域资深的多名咨询师和审核人员组成的有机技术服务平台,旨在推动我国有机农产品事业的发展,并通过技术规范帮助企业或农场建立有机体系并最终达到有机标准。 截至目前,我们咨询辅导过得有机农业项目达300多家,种植类涉及得有蔬菜、杂粮、水果,野生作物、姬松茸,冬虫草等;养殖类涉及的有黑猪、肉牛、鸡、螃蟹、海参等,加工类的有大米、小米、面粉、香油、分割肉等。 认证业务客户来自全国各地,云南、内蒙、新疆、山西、山东、河北、江苏、四川等。 认证申请联系人:刘老师 1861245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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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 统一标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有机商品认证办理方法》,旨在加强有机商品认证办理,保护消费者、出产者和出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进步有机商品质量。
  方法清晰,国家认监委担任全国有机商品认证的一致办理、监督和归纳协调工作。国家推广一致的有机商品认证准则,施行一致的认证目录、一致的标准和认证施行规则、一致的认证标志。
  在认证施行方面,方法清晰,有机配料含量(指分量或许液体体积,不包含水和盐)等于或许高于95%的加工商品,在取得有机商品认证后,方可在商品或许商品包装及标签上标示“有机”字样,加施有机商品认证标志。认证组织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商品进行有机认证。
  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方面,方法清晰了认证组织应当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的多种情形,包含获证商品出产、加工活动中运用了有机商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许遭到禁用物质污染的,获证商品的认证托付人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获证商品的认证托付人超范围运用认证标志的等等。
  方法一起清晰,未取得有机商品认证的,或获证商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出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切割的,任何单位和自己不得在商品、商品最小出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示富含“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能够误导大众认为该商品为有机商品的文字表述和图画。
  在监督办理方面,方法规则,获证商品的认证托付人以及有机商品出售单位和自己,在商品出产、加工、包装、贮藏、运送和出售等过程中,应当树立完善的商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出产、加工、出售记录档案准则。获证商品的认证托付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运用禁用物质、超范围运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许呈现商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认证组织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出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商品认证托付。
  此外,方法清晰了违反规则的罚则,关于假造、变造、冒用、不合法生意、转让、涂抹认证证书的,当地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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