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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有机农业工作室是由认证领域资深的多名咨询师和审核人员组成的有机技术服务平台,旨在推动我国有机农产品事业的发展,并通过技术规范帮助企业或农场建立有机体系并最终达到有机标准。 截至目前,我们咨询辅导过得有机农业项目达300多家,种植类涉及得有蔬菜、杂粮、水果,野生作物、姬松茸,冬虫草等;养殖类涉及的有黑猪、肉牛、鸡、螃蟹、海参等,加工类的有大米、小米、面粉、香油、分割肉等。 认证业务客户来自全国各地,云南、内蒙、新疆、山西、山东、河北、江苏、四川等。 认证申请联系人:刘老师 1861245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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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的生产标准
 
 
1.1 农场范围
    (1)申请认证的农场应是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农业生产单元。多个农户在同一地区从事农业生产,且这些农户都愿意以有机方式开展生产,并且建立了包括内部质量跟踪审查在内的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那么这些农户所拥有的土地可以被看作是整体的农场申请认证。
    (2)申请认证的加工者、贸易者应是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操作单元。
  1.2 平行生产
    如果一个农场同时以有机方式及非有机方式(包括常规和转换)种植或养殖同一品种的作物或畜禽,则必须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前提下,有机地块或养殖场生产的作物或畜禽产品才可作为有机产品销售:
    (1) 农场经营者拥有多个分场,在不同分场间存在平行生产的情况,但各分场使用各自独立的生产、贮存设施和运输系统。
    (2)向认证机构报告平行生产的动植物品种,并制订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贮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可确保能够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
   1.3 转换期
    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地或撂荒多年的土地和一直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土地也要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1.4 缓冲带
    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必须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地块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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